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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公番(东)行罚决字[2025]32407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大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D7H2WL06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2025年9月17日,公安机关对广州大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8月8日购买了10000毫升硝酸、2000克硼氢化钾至9月9日录入广州市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信息系,该行为存在未按规定期间录入购买信息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处罚结果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7
  • 处罚机构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