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6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人社监字〔2024〕第5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02557277592F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2024年12月16日,我局接到谢垂富等11人投诉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 2024年12月18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连人社监审通字〔2024〕第160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该公司报送《体育馆杂工班员工工资表》等书面材料。 2025年1月2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51号),责令该公司在改正期限内依法足额支付谢垂富等11名工人工资185945元。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亦未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2025年1月10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51号),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000元,该公司逾期未携带有关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
  •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结果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以罚款14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24
  • 处罚机构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