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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埔湖府罚〔2025〕2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27684478936L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经查明,大埔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位于大埔县湖寮镇河腰村下戈子,建设单位为大埔县殡仪馆,施工单位为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骨灰楼占地面积1000㎡,项目合同总价为壹仟壹佰零伍万陆仟壹佰玖拾元柒角贰分(¥11056190.72元)。大埔县殡仪馆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于2024年12月9日开工建设,2025年6月16日接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后停止施工,截至停工时该建筑主体已完成两层建设。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30
  • 处罚机构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政府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