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
2025年10月30日,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中山市五桂山街道长命水村长逸路8号的制梁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工地西侧为工字梁生产作业区、北侧为平梁生产作业区、场地中间为混凝土搅拌站,南侧有钢筋加工区,东侧为料仓,其余区域为生活区;场地西侧外围设置声屏障(350米长,6米高)用于噪声防治;混凝土搅拌站配套沉淀池用于废水处理;现场配置了生产线喷淋系统用于大气防治。现场发现,工字梁、平梁生产区有工人进行钢筋绑扎作业,龙门架正常运作进行浇筑作业;混泥土搅拌站正常运行,有铲车转运水泥;钢筋加工区有工人正在拉伸、折弯、切割等作业。经调查,该制梁场由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设置,作为中山市东环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C段经理部的配套临时砼预制梁配件加工厂。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负责人未能提供。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5年12月8日,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复查,该制梁场处于停业整改状态,现场未发现生产作业行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该制梁场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