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
202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于检查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莲塘水库西南侧,龙大高速东侧的“鹏城云脑"网络智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土建工程1栋大装置机房、2栋门卫暖通工程,检查中发现该工程存在:1.项目经理检查当日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2.抽查两制平台打卡记录不满足要求,项目部周检查记录和项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项目经理均无手写签名,项目负责人未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质量义务,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