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揭西县塔头镇北部片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农村道路提升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2026-04-2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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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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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揭西县塔头镇北部片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农村道路提升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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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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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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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522200703004226042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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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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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配套主园路10.193km;步道0.827km;机耕路1.065km;园路0.588km。全线新建4处箱涵、2处圆管涵。新建生态补水管1950m,同时设置2处一体化泵站;生活补水管3640米。河道整治1.535km,泄洪渠整治1.33km,灌溉渠翻建0.49km,电排站出新1处。沿道路新设太阳能路灯659套、新设监控摄像机352套、新设水质监测一体化设备31套,包含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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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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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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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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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对服务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需要回避的机构: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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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之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服务,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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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25.00%下浮率至1.00%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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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取费依据结合《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
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及中选人所报下浮率计取,最终服务金额高于县财政局或按规定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金额时,以县财政局或按规定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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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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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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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价时间
2026-04-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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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6-04-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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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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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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