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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饶平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2026-02-24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饶平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5122MA7E3DK952602101275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14,696,300.00元)

  •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服务内容
    1.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县黄冈镇、联饶镇、新丰镇、浮滨镇等镇。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90亩,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在瀚蓝垃圾处理厂北侧建设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划用地面积约80亩,设计处理规模30万吨/年。二期主要在联饶镇粟坑建设一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用地面积约80亩,设计库容约90万立方米;根据建筑垃圾产量拟在新丰、浮滨等镇配套建设不少于三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用地面积约30亩。 服务内容:①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按规定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登记工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1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1
  • 其他要求说明:
    1、项目组须配备至少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工作。 2、执业人员须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执业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 服务时限说明
    至该项目完工
  • 服务金额
    ¥800,000.00元至¥60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执行饶府规【2024】2号文。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2-14 12:0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2-24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由于项目名称填写有误,该公告重新修订于2026-02-10 17:24,项目基本信息有变更,请重新查看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