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110kV和贝线N26-N28塔、信美线N21-N22塔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噪声监测和电磁辐射监测)】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2025-11-03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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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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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110kV和贝线N26-N28塔、信美线N21-N22塔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噪声监测和电磁辐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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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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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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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98030116251028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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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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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本项目起点接现状环莞快速路二期,终点位于莞长路,路线全长约 10公里,路线走向自西向东,位于虎门镇、大岭山镇境内。大岭山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暂定规模包括110kV线路 8 条,10kV线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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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检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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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开展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110kV和贝线N26-N28塔、信美线N21-N22塔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噪声监测和电磁辐射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电磁专题),组织评审、公众参与、报批等,最终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项目预计包含110kV线路2条、工程规模为暂定,最终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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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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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监测内容含噪声检测、电磁辐射检测
查看资质等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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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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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时限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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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1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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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费用为5600元,噪声、电磁辐射监测费用为9000元。最终结算费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费用以电力迁改审定预算为基数,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规定打七折计取;噪声、电磁辐射监测部分费用根据实际监测点数参照《关于提供东部快速路、莞长公路等9条道路环境影响验收监测费用的复函》(东环函[2012]909号)取费及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打五折计取;且最终的结算费用分别不能超过合同暂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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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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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取中介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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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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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5-11-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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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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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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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