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2026年环境检测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2025-12-30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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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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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2026年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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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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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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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7MB2C9363525122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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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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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一年监测次数约500,最终金额按实际监测任务发生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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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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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根据东府办复[2013]531号《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复函》及市政府《关于我市部分环境监测业务正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批示》要求,委托开展的监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监测业务、指令性监测业务、执法专项监测、水环境水质监测、应急类监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监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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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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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要求具有有效期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具有物料VOCs含量检测资质)。
查看资质等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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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请参与竞价单位认真了解竞价条件,如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条件如下:
1.环境监测单价需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规定的价格,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2.竞价单位需信誉评价良好,无违规操作行为,近五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3.竞价单位需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检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涉超标报告,相关原始资料需刻录光盘,附本交分局;
4.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竞价单位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应在15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对于采购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竞价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210分钟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竞价单位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6.监测任务必须由竞价单位自行完成,不得私自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若因监测资质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包任务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外包;
7.竞价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采购人秘密,不得擅自公布采购人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8.全面配合采购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
9.竞价单位在服务期间有以下行为的,责令其整改,并暂停竞价单位服务资格1个月;恢复服务资格后仍发生以下问题的,取消竞价单位服务资格,解除服务合同,3年内不再采购该单位的监测服务,同时竞价单位承担导致报告、案件被撤销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
(1)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日常监测连续三次未能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的。(应急监测需1小时到达现场采样)
10.竞价单位在服务期间有以下行为的,立即暂停竞价单位服务资格,解除服务合同,3年内不再采购该单位的监测服务,同时竞价单位承担导致案件被撤销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
(1)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
(2)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
(3)出现检测报告超出计量认证证书规定范围或相关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满或被吊销的;
(4)向采购人报出的监测数据是由未取得上岗合格证或培训证的人员完成,或由非授权签字人签发的;
(5)因检测报告存在数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无法使用数据;
(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11.服务期间,竞价单位对采购人的委托需求不响应,存在2次不响应情况的,责令其整改,并暂停竞价单位服务资格1个月;整改后仍发生不响应监测任务的,取消竞价单位服务资格并解除服务合同,3年内不再采购该单位的监测服务。
12.竞价单位不可同时参与两个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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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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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高于或等于20.00%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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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环境监测单价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执行,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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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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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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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5-12-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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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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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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