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清远市阳山县涉重金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2026-05-2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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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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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阳山县涉重金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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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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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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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823MB2D06539260519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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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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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377658元(含税)。(超出该上限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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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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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广东省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响应国家、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部署,切实防范阳山县涉重金属区域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风险,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推进涉重金属地块环境精细化监管,结合阳山县重金属隐患排查成果及区域水文地质、污染特征实际情况,开展清远市阳山县涉重金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严格按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及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相关监测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清远市阳山县 10 口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完成 6 个在产企业、8 个尾矿库、9 个矿山重点地块全要素环境监测工作;提交完整、规范、真实有效的监测井建设资料与环境监测成果,包括涉及监测污染源的监测报告,以及《清远市阳山县涉重金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环境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相关附件,全面满足重金属污染环境监管的数据支撑需求。(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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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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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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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服务器为两个月(自然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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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377,658.00元至¥207,7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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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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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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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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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价时间
2026-05-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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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6-05-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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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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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