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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关于收回清远市米兰工贸有限公司名下B1403002-1、B1403002-2、B1403002-3、B1403001*1面积合计74900.89平方米(折合112.351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评估】公开选取【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2025-11-13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公开选取资产评估,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收回清远市米兰工贸有限公司名下B1403002-1、B1403002-2、B1403002-3、B1403001*1面积合计74900.89平方米(折合112.351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8007606260142511070532
  • 项目规模

    平方米(74900.89平方米)

  • 所需服务
    资产评估,土地评估
  • 服务内容
    补选1家评估机构对收回清远市米兰工贸有限公司名下B1403002-1、B1403002-2、B1403002-3、B1403001*1面积合计74900.89平方米(折合112.351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价值进行评估。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资产评估资质(补偿标的物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青苗等补偿项目,选定的评估机构须具备土地、资产评估资质及人员条件) 查看资质等级树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具备评估执业资质
  • 备案要求说明
    按要求在相关行政机构备案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现场勘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特殊情况按照双方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一)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按5家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中间价格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土地评估费用和地上附着物评估费用。 (二)按评估计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若5家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评估中间价格计得评估总费用低于1万元(含1万元),则由参与本次评估5家评估机构按每家0.2万元支付评估费用若计得评估总费用在1万元以上,则由参与本次5家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采纳的评估中间价格,按照评估计费标准(收费规定)核算出标准评估费用,由参与本次评估的5家评估机构平均收取。 (三)若甲方原因需要重新评估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时,乙方收取评估费用为第一次应收评估费用的50%。 支付时间:甲方参照本次评估成果拟制补偿方案经报送清远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视为采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2025-11-12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5-11-13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