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关于收回清远市开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两宗地块合计29244.93平方米(折合43.87亩)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2025-09-12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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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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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收回清远市开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两宗地块合计29244.93平方米(折合43.87亩)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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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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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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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80076062601425090907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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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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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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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委托5家评估机构对收回清远市开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远市龙塘镇银坑工区范围内两宗地块29244.93平方米(折合43.87亩)国有土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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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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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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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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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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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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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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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按收回 土地评估中间价值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土地评估费用。
(二)对评估费用不打折扣,按照上述(一)评估收费规定推算出按标准应收取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参加本次的评估机构平均收取(考虑到评估作业成本问题,若计得平均每家评估费用低于0.2万元时[含0.2万元]时,委托方按保底价每家0.2万元支付评估费用)。
(三)若非乙方原因需要重新评估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时,乙方收取评估费用为第一次应收评估费用的50%。
支付条件:评估成果经清远市建设用地审核委员会对委托方参照评估价格编制的补偿方案审核通过后视为采纳,委托方可向受托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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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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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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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5-09-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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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5-09-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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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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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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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