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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2026年度阳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2026-04-10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2026年度阳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7810072954972604021378
  • 项目规模

    投资额(¥164,800.00元)

  •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一、服务需求: 1.工作依据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2025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粤环办〔2025〕16号)。 2.监测范围 根据《2025年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我市需按比例在上、下半年分别对200个(共计400个)阳春市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1次监管监测。 3.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 4.采样后及时提交采样照片、经纬度照片、采样视频。 5.按要求提供汇总表格。 6.遇到数据异常的情况需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安排充足人员监测并进行调查,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二、相关标准 检测工作要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及有关要求执行。(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本项目负责人,须有从事检测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3年或以上从事检测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名助理工程师、二名技术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服务金额
    ¥164,800.00元至¥131,840.00元
  • 金额说明
    本金额概算基于各县(市、区)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合同费用水平,结合《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对监测点位进行监测经费计算。2026年度阳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点位上下半年各200个,共400个,监测费总概算为206000X80%=164800元/年。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4-09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4-10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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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