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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连平县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共充电桩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调整) 资产评估】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2026-05-14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共充电桩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调整) 资产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1623MB2D127602605110255
  • 项目规模

    投资额(¥1,500,000,000.00元)

  • 所需服务
    资产评估
  • 服务内容
    对连平县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拟建设的511座汽车充电桩和32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新建1个立体停车库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进行重新评估、核定。(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具备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证明;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的企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之日不足三年的可以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重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查看资质等级树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具备资产评估师证书
  • 备案要求说明
    无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本项目服务期为15工作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服务金额
    ¥65,000.00元至¥64,000.00元
  • 金额说明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5-13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5-14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