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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2026-03-27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项目名称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5810072500612603232342
  • 项目规模

    投资额(¥890,000.00元)

  •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服务内容
    根据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完成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陂洋镇、内湖镇、南塘镇、上英镇、铜锣湖农场、河东镇、桥冲镇、博美镇、西南镇、潭西镇、甲东镇、八万镇、金厢镇、湖东镇、大安镇)的《全国排污许可证》申报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1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服务本项目人员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专业技术人员须能满足项目质量、进度等整体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1、中选单位在接到选取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对接项目实施。 2、确定中选单位后,中选方拟好合同文本由采购方报本单位有关部门审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服务时限说明
    暂估为6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服务金额
    ¥890,000.00元至¥712,000.00元
  • 金额说明
    经陆丰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该项目以89万元作为最高控制价开展中介超市采购工作。结合广东省中介超市管理要求、环保验收服务成本构成及行业惯例,最低限价建议设定为控制价的80%,即712000元。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3-26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3-27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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