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道G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航道通航 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2026-07-07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选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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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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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航道通航 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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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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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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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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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521590074324260701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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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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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详见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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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工程咨询,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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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一)中选方服务任务为完成国道G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积极协助委托方组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评审等相关工作,直至获得主管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为止。
(二)提供本项目的最终成果,暂定10份(根据委托方具体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计)。
(三)上述成果文件需同时提供所有原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表格、文字、照片(PDF、CAD、WORD及其他可编辑格式)等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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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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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须具有相关单位颁发的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港口河海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具有履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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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须具有相关单位颁发的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港口河海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具有履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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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一)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二)中选单位在中选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单位接洽,须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材料(如有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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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公司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在中选后45个日历天完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文件,并积极协助委托方组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并积极协助委托方获得主管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工期时间不含委托方认可的特殊原因、政府审批等造成的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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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450,000.00元至¥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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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竞价区间:项目最高限价为450000元,最低限价为0.1元(建议报价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合同价格: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费用以海丰县财政局审核造价为准(当暂定合同价低于财政审核价时,按暂定合同价结算)。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金额说明:总价包干,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技术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含专家费、会议费)、会务、报批、管理、利润、税金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业主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取得上级单位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款(公开选取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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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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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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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回避机构
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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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原因
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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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6-07-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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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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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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