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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汕尾市森林保护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2026-03-1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林业局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汕尾市林业局
  •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森林保护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0072405332603161401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本项目由汕尾市林业局建设,在市直属6个国有林场建设防火体系,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瞭望塔台、蓄水池、防火专用道路、防火简易道路,以及常规装备一批、护林员北斗巡护终端、视频监控等一批。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监测
  • 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包括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等。 2.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2016年9月29日通过,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23)1943号)。 3.服务要求:乙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直至项目完工。(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1)根据采购需求书评分标准提交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式样与份数 1.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电子介质一份。2.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电子介质是指将按照需求书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4.若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符,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工作止。
  • 服务金额
    ¥29,800.00元至¥2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根据行业标准,按最低报价金额为结算价。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3-18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3-19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尾市林业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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