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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结算复核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2026-04-2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结算复核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2040071521032604190046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本项目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内,建筑面积1269平方米,为新建三层建筑。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资函[2019]29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原结算审核工作已完成,送审金额为4673484.45元,审定金额为4632275.72元。为确保结算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合规性,现需对原结算审核报告进行独立复核。

  •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编号:GHLS-Z-12582-21-001)进行全面、独立的复核。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工程计价依据,对原结算审核过程及结果进行复核。 (2)复核送审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3)复核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要素价格(如人工、材料、机械)取定的合理性、各项费用计取的合规性。 (4)复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调价、罚扣款等事项处理的正确性。 (5)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复核意见。 (6)出具客观、公正、规范的《工程结算复核报告》,报告内容应清晰反映复核过程、依据、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复核结论,并对复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协助采购人就复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澄清或参加必要的论证会议。 (8)项目复核完成后,负责将审核资料清点退还采购人,并提交完整的归档资料及工作底稿。 (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复核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工程结算复核报告》成果文件
  • 服务金额
    ¥12,000.00元至¥11,400.00元
  • 金额说明
    本次结算复核服务的项目原送审结算金额为4673484.45元,原审定结算金额为4632275.72元。服务费用区间为11400元-12000元,实际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4-27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4-28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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