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茂名市高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2026-03-27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茂名市高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0900MB2D300292603202095
-
项目规模
-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1.完成采购方指定抽检的工业产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批次数量,共计54批次。2.须完成技术文书制作、抽样、检验、结果报送、抽查情况汇总、异议复检、复查等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抽样规范及时录入数据,完成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2.抽检进度须按采购方要求及时完成等。(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检测条件和能力,具有检验检测服务资质,具有国家或省核发的CMA证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检验机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满足检验项目。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其他要求说明:
1.完成采购方指定抽检的工业产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批次数量,共计54批次(经采购方同意后,可视经费与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批次数)。
2.须完成技术文书制作、抽样、检验、结果报送、抽查情况汇总、异议复检、复查等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的抽样规范及时录入数据,并完成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
3.在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时,必须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T/GDAQI 020-202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抽检计划或抽检补充方案规定的抽查产品类别、抽查批次和抽查时间安排等开展抽检有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承检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试剂、耗材、设备等相关材料,以及抽样、运送成本、车辆安排等。
4.承检方应当按采购方进度要求及时完成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要求将检验信息录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承检方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检验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5.在出现突发事件或其它应急情况时,由双方协商具体抽查方案,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在工作时间10分钟内响应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采购方开展相关工作。
-
-
服务时限说明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
服务金额
¥150,000.00元至¥100,000.00元
-
金额说明
预算15万元。项目结算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超过报价上限的部分不予支付。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粤价〔2002〕170号)为检验项目最高限价。不能确定计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计价应单独计算样品采购费用。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3-26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3-27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