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吴川市11宗土地评估(分组二)】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2026-07-10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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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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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吴川市11宗土地评估(分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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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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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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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0883MB2D1057026070716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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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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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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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 吴川市海滨街道科教路南三街面积:74.80平方米
2、 吴川市梅菉街道联发商业广场153.155号商铺 面积:103.50平方米
3、 吴川市海滨街道大庙新村二区213号 面积:100.32平方米
4、 吴川市黄坡镇光华街3号 面积:109.36平方米
5、 吴川市梅菉街道博茂坡军师窝西侧 面积:72平方米
7、 吴川市梅菉街道顺景二街12号 面积:113平方米
8、 吴川市海滨街道育华路一街17号 面积:74.80平方米
9、 吴川市吴阳镇吴阳街一路 面积:120平方米
10、吴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 面积:2079.50平方米
11、吴川市海滨街道科教路南二街22号 面积:74.8平方米
(每宗用地需单独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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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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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 号),参与土地评估工作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资质等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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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 号),参与土地评估工作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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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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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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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27,8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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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评估机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参照《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 号)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按宗地面积核算结果的三分之一计收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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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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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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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回避机构
戴维量行(深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中展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明鑫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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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原因
上述机构因自身原因无故放弃我市土地评估中选,列入我市土地评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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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6-07-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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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6-07-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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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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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202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