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为湛江市赤坎区为群路70号48.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进行价格评估(分组三)】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2024-11-01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湛江市赤坎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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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湛江市赤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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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为湛江市赤坎区为群路70号48.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进行价格评估(分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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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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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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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0802MB2D14950241029123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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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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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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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对位于湛江市赤坎区为群路70号,面积48.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市场价格评估。该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湛国用[2013]第2003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3.84平方米。该宗地属划拨补办出让,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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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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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且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并在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注册登记,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3)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资质等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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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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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1、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期间,不得接受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2、请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自觉遵守粤府办[2018]53号文第四十四条“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1次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和第四十五条“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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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1、本项目自签订委托估价协议后生效。 2、服务工期: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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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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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在服务期限内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号)标准,根据每宗业务评估结果按宗进行计费。核算结果高于9.8万元的,以9.8万元为核算结果。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其核算收费结果的三分之一作为收费金额,核定的收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作为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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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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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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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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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4-11-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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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湛江市赤坎区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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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