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南新高速项目(梁愿熙)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之二】公开选取【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2026-05-0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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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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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南新高速项目(梁愿熙)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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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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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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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07847123822112604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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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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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南新高速建设,因梁愿熙对补偿持不同意见,现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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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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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南新高速项目(梁愿熙)被征收范围地上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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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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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需提供价格评估服务,并已入驻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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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自签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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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30,000.00元至¥2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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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价[2010]142号)文件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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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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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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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价时间
2026-05-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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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6-05-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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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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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