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鹤山市新兴医疗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十二号路(铁夫路-江门大道)道路工程】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2026-06-10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鹤山市新兴医疗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十二号路(铁夫路-江门大道)道路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470781071X2606041632
-
项目规模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1、本项目位于我市沙坪街道,道路呈西南-东北走向,起点为铁夫路,终点为江门大道,全长约6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六车道,包括道路工程(软基、路基、路面)、市政管网工程(给水、雨污水、综合管沟等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1015.93万元。需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作为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的必备技术文件,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满足行政监管合规要求。
2、服务内容:按照业主要求和委托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开展鹤山市新兴医疗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十二号路(铁夫路-江门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承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业务的能力。
3、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
-
服务时限说明
见合同约定
-
服务金额
¥180,000.00元至¥10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报价为费用总包价,应综合考虑了中选人所有到场人员的差旅费、水电费、税金、保险费、利润、监测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报告编制、打印装订及修改完善费、专家论证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6-09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6-10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