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评审服务】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2026-02-0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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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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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评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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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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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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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078300708162426020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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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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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总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根据具体提供的工作成果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标准不高于0.72万元/宗项目,原则上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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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节能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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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获聘单位在我局发出业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评审报告。2.节能(整改)报告需采用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评审。3.组建专家组。根据项目类型、所属行业及专业领域选择相关行业专家,选取3名或以上(一般为单数)专家组建专家组,设组长1名。评审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及节能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等。其中,技术专家应熟悉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能测算项目能效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及节能措施效果等;经济专家应熟悉本行业情况,能测算项目增加值等。获聘单位将节能(整改)报告及相关项目资料提前发送至专家进行预审核。4.对于存量、改建、扩建、迁建、技改等类型项目,以及有必要踏勘现场的新建项目,应在召开评审会前组织专家踏勘现场。5.获聘单位需督促编制单位在专家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专家组意见及评审要求把关修改到位的节能(整改)报告,按时向我局提交节能(整改)评审报告、终版节能(整改)报告、项目数据信息统计表、节能评审专家意见、项目情况汇总表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交各资料符合我局的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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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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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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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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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7,200.00元至¥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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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总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根据具体提供的工作成果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标准为0.70万元至0.72万元/宗项目(包干价),以开展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报告》且经项目业主的确认为1宗项目。根据服务项目的宗数进行统计并结算,结算标准金额已包含项目差旅费、信息费、成果制作费、评审专家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支出。原则上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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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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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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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价时间
2026-02-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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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2026-02-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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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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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