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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院本部业务大楼八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后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2026-01-15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市皮肤病医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
  •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院本部业务大楼八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后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3508082601130591
  • 项目规模

    平方米(430.0平方米)

  •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拟建广州市皮肤病医院业务大楼八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业务大楼八层,改造面积约430平方米,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71057.87元。供应商需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1.供应商对广州市皮肤病医院业务大楼八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的过程变更签证进行审核、对结算文件开展审核,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2.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结算财政投资评审及抽检审查,并负责提供相关价格依据。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过程资料及工作过程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规定。 服务费用分二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如下: 1.在签订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服务费,支付费用占总服务费用的30%。 2.在业务大楼八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收到结算财政评审结果通知,采购人书面确认无其他扣款事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余款。 (二)支付条件 1.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供应商应先向采购人提供请款资料及符合税法规定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确认无其它扣款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若采购人对请款资料及发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以上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提出,否则视为不存在异议。
  • 服务时限说明
    按合同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根据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约为2979.85元,报价区间(0元,2979.85元)。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州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信粤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选取理由
    符合我院该项目要求
  • 截止报名时间
    2026-01-15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