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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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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基本信息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202308240000000000000142
中介服务分类:
节能技术服务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编码
事项类型
行业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40147008002
行政许可
能源部门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八条、《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条
服务信息
实施要求:
行政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结果(政务服务网申请材料)名称:
评审意见
中介服务机构需具备的资质证书名称:
近两年2个同类项目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需具备的资质证书名称:
无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管理部门:
能源部门
服务时限要求:
1.常规项目:15个工作日 2.经节能审查部门批准后情况复杂的项目:30个工作日
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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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间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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